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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实习律师的实务经验分享】如何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立执行案件
作者:红邦律师    发布于:2023-09-27 22:17:02    浏览 (144)
摘要:身为一名律师,无论何时何地拿到胜诉判决书的那一刻都值得铭记于心,但是一个案子不光要能打赢,更重要的是让判决书中的判项转化为现实,大部分人打官司并非只是为了出一口气,更重要的是通过法院判决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因此,在大家已经学会如何立案并且已经拿到胜诉判决书后,下一步自然就是通过执行程序,使当事人的“梦想照进现实”。因此,本文仍将以图文形式进行写作,以期通过整个系列,为实习律师同仁带来便利。

1微信搜索“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

2在诉讼服务中选择“人民法院在线服务”一栏

3选择“微法院”,本文以浙江微法院为例

4、选择“我的”一栏进入个人中心,然后认证身份,但是实习律师不能认证律师身份,但是对于整个执行立案来说没有任何问题,只是身份上的小瑕疵。

5、点击在线立案后点击执行立案

6选择管辖法院及执行依据1)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靠前审人民法院或者与靠前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以及《较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申请执行的,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符合下列条件的,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执行标的额符合基层人民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受理范围;()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在被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辖区内。2)执行依据为生效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按照具体生效判决内容选择,原审案号为上一个阶段生效判决案号,如果选择原审案号显示搜索无结果,则需要联系作出生效判决的承办法官是否在法院系统内将该案件点击生效。

7之后提交材料,按照顺序进行编号对于提交材料来说有好 的好处,因此还请参照下图进行排序。送达地址确认书如果没有,可以点击引入,此处送达地址确认书为网上制作,可重复使用,建议制作一个以备后续使用。银行退费账户同上,如果没有也可引入制作,填写户名、账户、开户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即可,联系方式写律师电话。

8此后为填写诉讼参与人信息界面,在前述案件点击生效确认之后,此处会自动生成诉讼参与人信息,如果此处没有自动生成,也可点击诉讼参与人手动信息填写,切记不要把申请执行人和被申请人执行人的诉讼地位弄错。添加代理人只需填写律师的基本信息即可,所有信息在律师证上都有,按照顺序进行填写就不会出错。添加申请执行人需要填写信息较多,其实主要就是将提交的当事人身份材料转化成文字内容,以公司为例,需要填写: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填写律师联系方式。添加被执行人信息只需填写被执行人姓名或者名称即可。

9、较后为申请信息填写界面,做出执行依据的单位和执行文号会根据案件进行的不同程序有不同的变化,此处一定要仔细甄别。申请执行内容参照执行申请书内容,选择合适的内容及填写正确数额的标的。申请执行理由将执行申请书中事实和理由复制过来即可。

10点击提交之后会在执行立案界面生成一个提交中的信息。

11、之后法院执行立案庭会进行审核,如果立案材料存在问题,会将执行申请退回,并告诉你联系方式及需要补正的材料。如果材料递交没有问题,大部分情况下由于立案资源较为紧张,可能也会将材料退回,然后会给你留个电话。此时,就是需要你打电话跟法院进行沟通,询问是否需要线下邮寄纸质材料,以及需要邮寄几份,不同的法院要求不一样,此处千万不能偷懒。

12、较后,材料邮寄过去之后,要积极打电话进行沟通,询问执行立案庭是否收到材料,以及后续询问执行法官,以及执行情况。



标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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